关于药品包装用金属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(第二次)
发布时间:2024-11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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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泉科瑞达仪器
国家药典委委拟制定药品包装用金属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。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、合理性和适用性,现将拟制定的标准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0天。请认真研核,若有异议,请及时在线反馈,并附相关说明、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。来函需打印后加盖公章,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,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。
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草案无异议。
联系人:陈蕾、朱冉
电话:010-67079566、67079581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
邮编:100061
基础信息
业务编号 | 通辅包20240517 | 品种类别 | 通则辅料包材 | 品种 | 药品包装用金属材料和容器指导原则 |
制修订 | 制定 | 项目周期 | 12 | 标准编号 | |
公示期 | 20天 | 公示日期 | 2024-11-01~2024-11-22 | 联系处室 | 通则辅料包材处 |
联系人 | 陈蕾、朱冉 | 联系电话 | 010-67079566、67079581 | 电子邮箱 | 475@chp.org.cn |
邮编 | 100061 | 通信地址 | 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|
附内容--转自国家药典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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